容百科技:关于公司专利侵权诉讼二审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专利侵权诉讼二审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背景:2020年9月4日,尤米科尔公司(UMICORE)(以下简称"尤米 科尔")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镍钴锰酸锂S6503"产品(以下简称"S6503 型产品")侵害其专利申请号为201280008003.9的发明专利权。一审容百科技 胜诉后,尤米科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2,677.32元,由尤米科尔 负担。 涉案金额: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尤米科尔请求法院判令容百科技赔偿经济 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62,175,463.60元。一审、二审均已驳回尤米科尔的 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