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系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 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一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