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 合同明确相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采取回避原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四)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