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 意见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6日 2、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 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