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传音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 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