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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88045Kiwi Instruments(688045)2024-06-14 11:4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10508-00015 号 致: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徐帅律师、汤海龙律 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