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博医疗: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 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或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领导。 1 / 8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董事 长就董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提议召开的除外)。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