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拓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增加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