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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旭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旭生物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29.86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