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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安旭生物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