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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安旭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 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