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安旭生物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 (杭州) 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华城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 0571-89838088 传真: 0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致: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杭州安 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