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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诺泰澳赛诺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诺泰澳赛 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 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