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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079MDK(688079)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 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 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 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