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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88079MDK(688079)2024-04-28 07: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 1 页 共 16 页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美迪凯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