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工作内容 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 | | |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 | | |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 | | |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 | | | | 2023 年上半年度,因兴图新科 2022 | | |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 年度存在亏损情况,保荐机构已经 | | 15 |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了解亏损背景 | | |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 原因 | | |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