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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082ACMSH(688082)2024-01-25 11:2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盛美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所涉事项进行了审核。 我们在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就前述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核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