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界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与本条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