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 股 极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广州 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 插: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