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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688089CABIO(688089)2023-08-25 08:36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