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8月修订)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 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 务流程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