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博众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规范运作》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德扬先生、 邵玉兵先生、秦 非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孔德扬先生、 邵玉兵先生、 秦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