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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博众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后,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 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