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关于<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 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