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上一 所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原 EU TEE S PT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 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1-830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晶晨股份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