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 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