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 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