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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瑞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688102Sirui(688102)2023-10-19 11:28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