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协调组织公司财务部履行公司关联 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上述第(一)、(二)、(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