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