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 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