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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 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利率不高于 LPR 基准利率, 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授信的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