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