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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海清科本次拟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出具《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89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6.67 万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36.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427.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436.60 万元(不含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