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海清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