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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修订)
688128CEI(688128)2024-09-20 09:2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 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 名委员会工作资料的提供、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