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修订)
688128CEI(688128)2024-09-20 09:25

(2024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