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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688135Leadyo(688135)2024-04-09 11:2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