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原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 增加 25,000 万元(含本数)现金管理额度,即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增加额度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4 月 4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