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八月 致: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的委托,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 | 正 文 一、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8月修订)》(以下 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