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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及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的原则; (三)符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