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 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 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文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任启先生、陈松政 先生及刘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海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杨子 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刘桂良 叶强胜 刘宏 2023 年 10 月 12 日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