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