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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688155SK(688155)2023-11-22 13:0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 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