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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688155SK(688155)2023-11-22 13:0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