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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88159Neoway(688159)2024-05-20 11:2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恵恆上海津師事務所 DEHENG SHANGHAI LAW OFFICE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 021-55989888 传真: 021-55989898 邮编: 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40014-00004 号 致: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德恒上海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谢强律师、胡宝月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有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