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 德恒02F20220842-00005号 致: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方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