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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688176Asieris(688176)2024-08-28 12:2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 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1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 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