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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帕瓦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3,359.4557万股,并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 后总股本13,437.8228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21.3962万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0.2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