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3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 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 年半年报")一致。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产品类别、注 册资本、最终商品用途及去向、信用政策安排及变化、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账 龄;(2)说明主要客户相较上期末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存在显著放宽信用 政策以扩大营收或大额应收账款未收回仍继续向其销售的情况,相关交易是否 具有商业实质;(3)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 ...